白天在紐約跑客戶,晚上切回台灣開會。真正困難的不是遠端,而是你能不能讓公司在你不在線的時候,還是繼續往前走。
我第一次長時間待在紐約的時候,最明顯的感覺,就是一天好像被切成了兩半。
白天是紐約。
晚上是台灣。
白天我通常會自己準備早餐,在家吃完之後再出門。
因為那時候對紐約的交通還不熟,所以我通常都會預留比較多時間。
而且紐約真的很大。
有時候我要去 Queens,有時候要去 Brooklyn,很多時候不管去哪裡,光交通就要一個小時以上。
白天主要就是拜訪客戶、看他們現場怎麼工作、聊系統、聊流程。
中午如果在外面,我通常就隨便找個地方吃。
Pizza、漢堡、Taco,大概就是那時候最常吃的東西。
如果下午沒有排滿,我也會去一些景點走走。
可能去中央公園,也可能到 Brooklyn Bridge 附近晃一晃。
傍晚再去買一些食材,提早回家煮晚餐。
晚上我通常不太會跑太遠。
頂多在比較熟悉、比較明亮的地方散散步。
然後真正的「第二個工作日」,大概晚上十點才開始。
因為紐約晚上十點,差不多就是台灣公司開始上班的時間。
所以那段時間,我的一天其實很像這樣:
白天活在紐約,晚上再切回台灣。
晚上十點開會,最累的不是時間晚,而是你還要做決策
晚上十點開會,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適應的事情。
因為白天你可能已經在外面跑了一整天。
搭車、走路、拜訪客戶、聊天、處理事情。
等到晚上回家,其實身體已經準備要休息了。
但這時候你還要重新把自己切回工作模式。
有些會議只是單純的進度回報,這還好。
但如果碰到需要做判斷、做決策、處理客戶狀況的事情,整個精神消耗會非常明顯。
更麻煩的是,有時候會議結束了,腦袋卻停不下來。
你會一直想:
剛剛這個決定對不對?
這個案子是不是要換做法?
那個員工的狀況要怎麼處理?
所以明明人已經躺到床上了,腦袋還在公司。
這其實會直接影響睡眠。
最難適應的不是平日,而是星期天晚上
如果要我說,12 小時時差最難適應的地方,其實不是每天晚上開會。
而是星期天晚上。
因為你可能星期六、星期日剛出去玩,或者安排短程旅行。
跑了一整天,晚上回家已經很累。
但這時候的紐約星期日晚上,已經是台灣星期一早上。
也就是說,當你覺得「這個週末終於結束了」的時候,
台灣公司才正要開始新的一週。
而星期一早上又不是一個可以隨便跳過的時間。
上個禮拜留下來的事情要處理。
這個禮拜的工作要安排。
團隊要確認方向。
所以即使你已經非常疲憊,還是得進入工作模式。
這件事情我到現在都覺得很難完全適應。
紐約的週末還沒真正結束,台灣的星期一就已經開始了。
這大概就是跨時區工作最真實的感覺。
我後來學會的,不是熬夜,而是讓身體知道什麼時候要切換
後來我有慢慢找到一些比較適合自己的節奏。
如果晚上要跟台灣公司開會,我通常會先洗澡。
洗完澡之後,整個人會比較清醒,身體也會比較放鬆。
這時候再進會議,精神通常會比硬撐好很多。
開完會之後,我也不會再做太刺激的事情。
頂多做一些簡單的伸展,讓身體慢慢放鬆。
然後趕快去睡。
我也會特別提醒自己:
開完會之後不要再滑手機。
因為你只要一滑,腦袋又會重新被刺激,很容易拖到更晚。
另外,在美國的時候,我反而會有一些比較完整的晚間時間。
不是因為沒事做。
而是很多時候,下班之後真的不太會有人繼續找你。
所以多出來的時間,我通常會安排一些簡單的運動。
對我來說,跨時區工作不是靠意志力硬撐,而是要慢慢建立自己的生活節奏。
但有些時差問題,說真的也不是靠效率工具就可以解決。
有些事情,只能接受它存在。
台灣一定要有一個可以幫你做決定的人
我後來越來越覺得,如果你真的要長時間在國外工作,
台灣一定要有一個代理人。
我通常會先跟客戶說清楚:
如果臨時找不到我,可以先找哪一個窗口。
同時我也會跟這個窗口交代好,他可以做決策做到什麼程度。
哪些事情可以直接處理?
哪些事情可以先決定?
哪些事情一定要等我確認?
這個邊界一定要先講清楚。
而且你真的要學會放掉一部分權力。
如果每一件事情最後還是只能等你本人決定,
那你人就算在紐約,其實也沒有真的做到遠端。
只是把辦公桌從台灣搬到美國而已。
其實真正完全聯絡不到我的時間,沒有想像中那麼長
很多人會覺得,台灣跟紐約差 12 個小時,
那不是很恐怖嗎?
其實我後來覺得,沒有想像中那麼誇張。
如果我晚上大概十二點睡,早上又起得比較早,
真正完全聯絡不到我的時間,大概也就是六個小時左右。
大部分事情,其實沒有急迫到連六個小時都不能等。
所以真正要解決的,不是:
「我要不要 24 小時在線?」
而是:
當我不在線的那幾個小時,有沒有人可以先把事情接住。
這件事情一旦建立起來,時差就沒有那麼可怕。
12 小時時差,有沒有好處?
如果硬要說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,
其實有一個感覺蠻奇妙的。
就是你睡一覺起來,會發現很多事情已經做好了。
台灣那邊在你睡覺的時候,還是繼續往前走。
有時候你早上醒來,看一下訊息,會有一種:
「怎麼睡一覺,事情就處理完了?」
這種感覺。
但老實說,我不會把這個當成真正的好處。
因為如果你長時間同時處理台灣跟美國兩邊的工作,
身體還是會非常疲憊。
白天在美國跑客戶。
晚上再處理台灣公司的事情。
短時間也許撐得住。
但長期真的很累。
所以我後來反而不追求「兩邊都顧」
這是我後來最大的改變。
第一次去紐約的時候,我會想:
我要怎麼讓台灣跟美國兩邊都顧好?
後來再去國外,我反而不會這樣想。
我會在出發前盡量把台灣所有事情交代好。
最理想的狀態就是:
公司就當作我不在。
大部分事情,團隊可以自己決定。
客戶有台灣的窗口。
內部有可以做決策的人。
真的只有需要我參與的事情,再找我。
這樣我人在美國的時候,才可以把注意力真正放在美國的客戶、現場和市場。
不然你白天在美國工作,晚上又繼續處理台灣所有事情,
你看起來好像兩邊都有顧,
但最後很可能是兩邊都很累。
遠端工作的最高境界,不是隨時找得到老闆
我現在對遠端工作的理解,跟第一次去紐約的時候已經很不一樣。
以前我會覺得:
老闆人在國外沒關係,只要訊息回得快、會議照開、事情照處理,就叫做遠端工作。
但後來我才發現,
如果所有事情還是綁在老闆身上,
那就不是真的遠端。
只是老闆換了一個地方加班。
真正成熟的遠端工作應該是:
老闆不在線的時候,公司還是知道該怎麼做。
客戶找不到你的時候,還是有人可以接。
團隊遇到問題的時候,不是每一件事情都要等你醒來。
所以現在如果有人問我:
「12 小時時差到底怎麼工作?」
我的答案反而不是什麼時間管理技巧。
而是:
不要讓自己成為所有事情唯一的答案。
因為最好的跨時區工作方式,
不是讓自己 24 小時在線,
而是讓事情在你不在線的時候,還是可以繼續往前走。
遠端工作的最高境界,不是讓老闆隨時都找得到。
而是老闆不在線,公司還是知道該怎麼做。

